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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2015年 第一期)

2017-10-12 23:50:24   来源: 【字体: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的人才投身试验区的开发建设,为东兴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拟面向全国引进一批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作为引进对象: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
  2.“985”、“211”工程高校具有学士学位且入学时为第一批录取的本科生。
  二、引进条件
  1.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年月到截止面试当月),且所学专业符合我市急需紧缺专业。
  2.应聘我市企业工作人员的,须符合我市用人企业专业和学历等相关要求。
  3.应聘人员如为应届毕业生,则要求在今年7月31日前如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分析研判、组织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因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接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岗位相关信息
  详见东兴市第一期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五、引进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填写《东兴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附带个人简历,登记表应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dxswrcb@126.com,邮件请以“学校--专业--姓名”格式命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本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网上报名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交由东兴市委人才办审查。
  3.面试。东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面试,本期面试时间安排在6月上旬(因客观原因未能如期组织面试将另行通知)。面试时携带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按照每个职位聘用人数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全面了解被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及工作表现等,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情况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5.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要求组织。
  6.聘用。由东兴市委人才办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协议为三年一签),并办理相关入册或入编手续。
  六、其他事项
  1.聘用的人才可获东兴市不参公事业单位编制,若引进人才单位暂时无空编,则采取“先进后出”的方式,当引进人才单位自然减员或编制增加出现空编,再为引进人才入编。
  2.引进的人才符合防城港市或东兴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暂行办法》规定要求的,按政策兑现安家费补贴等相关待遇。
  3.组织部门将把引进的人才纳入“青苗人才成长计划”实行跟踪培养。
 
 
  本公告由东兴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0—7651719;联系人:黄粹春、杨智钧
 

(附件1)东兴市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一览表
(附件2)东兴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东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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